贵州普通柴油质量升级执行国Ⅴ标准价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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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3593 更新时间:2017年11月02日09:00:40 打印此页 关闭
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环境保护部、商务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能源局2017年第15号公告及《关于做好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普通柴油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办能源〔2017〕1665号),2017年11月1日起,全国全面供应与国Ⅴ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(10ppm)普通柴油,同时停止国内销售硫含量大于10ppm的的普通柴油。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3〕1845号)规定,升级后的标准普通柴油在此前销售价格基础上每吨加价160元,具体最高价格见附件。

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成品油价格政策,确保实行加价的普通柴油质量符合相应国家标准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,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,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。

lhttp://www.gzdpc.gov.cn/fzggdt/ywbd/201710/t20171031_294657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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